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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最新社保政策 时间:2013-09-11 点击数: |
社保政策:1.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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