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黄广振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上线进行了新闻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自2012年度开始启动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对上年度发生的符合上述保险补助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在下一年度给予补助(简称医保“二次补助”)。5年来,累计发放“二次补助”金额29654.34万元,享受待遇人数达48225人。 为及时将“二次补助”发放到参保人员,缓解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我市积极调整完善“二次补助”的政策和信息系统开发工作,于2016年12月1日居民大病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上线;2017年5月1日,市区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也上线运行。该系统运行后,医保“二次补助”实现了实时结算。参保患者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总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由补充医疗保险给予再补助。在出院结账时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计算,给予实时补助,个人只要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等各项医保补助之外的医疗费用,将会大大减轻重大疾病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对于急诊、异地就医、转院和联网结算产生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在结算报销时,直接结算支付给参保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