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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南 时间:2017-05-20 点击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5】86号)第二条规定,本市统筹范围内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方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所需携带材料: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徐州市市区户口本原件并复印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各1份、同底1寸照片2张。 以上参保人员如果不是徐州市市区户口,需提供徐州市区暂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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