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看到很多同事因买房、装修、租房等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非常羡慕,但是近段时间没有购房及还房贷的行为,没有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但想把公积金上的钱拿出来使用。于是以买房支付首付款为由,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由于贷款资金额度比较大,他找到中介,委托其办理“此事”,申请提取近10万元购房首付款,并给付中介一大笔费用。 但区直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漏洞百出,甚至连住房监管部门的称谓都搞错了……“几乎可以确定是造假的了。”工作人员再次向房屋销售方、住房部门等查询时,确定了王忠虚构买房事实。被查出真相后,王某还拒不认错,因此上了“黑名单”。 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有证明材料均要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办理。若发现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对其账户限制2年内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手续。对职工已套取成功的资金,责令其全额退回,其骗取行为将上传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通报其单位进行处理。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些不法中介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备案证明等资料,协助部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再办理退房手续,其实质是以虚假的购房行为骗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严重扰乱了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挤占了有限的资金,破坏了公积金的安全完整,影响了公积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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