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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近亲属可享受哪些待遇?
时间:2017-05-13   点击数:
案例
    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经鉴定被认定为四级伤残。然而,该员工由于伤势较重,在住院治疗期间伤情几度反复,停工留薪期结束3个月后经医治无效死亡。
   该员工的家属想了解,此种情况可享受哪些待遇?
解析
 对员工在工伤发生过程中即时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工亡员工近亲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该工亡员工所在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上述费用。
  如果员工遭遇工伤时并未死亡,而是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则需要确定员工死亡的具体时间。如果员工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则仍可以享受与即时工亡一样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死亡,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其近亲属只能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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