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档案挂靠
一、人事代理为单位解决了什么问题?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人事管理服务实现了社会化。如档案管理、工资晋升、职称申请评审、社会保险、员工的进、管、出、福利管理,用工规划等,过去由单位管理的人事业务从单位分离了出来,交给政府人事部门来承担,使单位领导从具体琐碎 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脱出身来,全身心投入企业经营和市场竞争,同时,单位减少了人事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相关费用。
另外,人事代理解决了原来人事管理体制的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形成新的用人机制。
二、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代理对象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以及人事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的代理。包括人事行政关系挂靠和人事代理。代理对象委托包括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
(一)人事行政关系挂靠
1、挂靠条件:
国家干部、军队转业干部、中专以上学历在毕业时未落实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辞职干部。
2、挂靠程序:
(1)挂靠人员先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商调函》,然后交回档案所在单位,由其单位密封后交换到人才中心;
(2)本中心审阅档案后认可挂靠的,向其所在单位发出调令;
(3)挂靠人员凭原单位开出之《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报到,并与本中心签订挂靠合同,挂靠手续完成。
3、挂靠待遇:在挂靠期间,挂靠人员的原身份不变,辞职人员恢复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资格评定;办理出境政审、代办会计证年审、换证,代办边防通行证,代办单位委托劳动合同签证、社会养老统筹保险等。
(二)人事代理
本中心接受个人委托代理和单位委托代理。
1、代理条件:
(1)毕业后暂未落实单位或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辞职、辞退、解聘、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因私出国、自费留学的人员;
(4)自我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5)已落实工作单位(单位不需要档案)的人员或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聘用的人员。
2、代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向本中心提出人事代理申请;
(2)双方洽谈代理项目和服务事宜;
(3)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4)缴纳人事代理费。
3、代理内容:
(1)管理委托单位(个人)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
(2)受理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初次认定以及考试报名;
(4)代办单位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和人事代理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手续;
(5)根据委托单位的具体要求,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包括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和人员调动等手续事宜;
(6)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7)提供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
三、哪种情况下(为什么)要办理挂靠?
第一种情况,你要“下海”,要离开原来的国营单位,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或自已出来单干。但是,又想保留原有身份、组织关系和工龄等,以便将来“上岸”,回到正式单位去。
第二种情况,为了用人单位的需要。一是为了聘用人员统一、方便的管理;二是因为单位暂未有编制,又确需某人,而采取人事关系挂靠,人在聘用单位工作的办法;三是为了试用所需人员的需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因为此种方式不占编,人员的进出容易处理。
第三种是特殊情况,如:暂未有单位(如应届毕业生),而临时将关系挂靠起来;办理辞职手续的需要;办理聘、录干的需要,等等。
四、挂靠有什么好处?
办理挂靠后,您可以放心到市内外一切非国有单位或无人事主管部门的单位工作,我中心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定级、职称评定、受理出境事宜、党组织关系管理、代办社会保险、边防证、证件年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等。
五、终止挂靠,人事关系调出如何处理?
答:(1)调入单位向我人才中心发商调函; (2)同意后,将档案转出; (3)调入单位发调令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将个人的行政、工资关系转出。
六、收费标准.
答:办理人事代理及档案挂靠,挂靠代理费**元/月/人,按年签订合同及缴纳费用。
具体服务方式请来电、来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