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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劳务派遣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时间:2010-07-16 点击数: |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企业之所以选择此种用工方式,主要存在一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一、用工方式灵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多种情况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通过派遣的方式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制造类、信息类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问题,使用劳务派遣的这种用工模式,就可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短期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 二、降低招工费用: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只需要根据本单位需要招收员工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要求等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协议书,招工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可节省支付人力费、广告费等。 三、减少人员储备:以前企业为了面对产品市场日益加快的变化形式,常常采用人员储备措施,因此在企业中总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员。选择劳务派遣机构以后,对于不可预见性的生产波动引起的临时性的劳动力需求,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满足需求。极大地降低了人工成本。 四、节省人工成本:由于原有用工制度的惯性,在工资机制方面形成了一种能升不能降的惯例。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可随行就市,用工单位可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商机构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劳动力,可以避免企业内部职工通过攀比效应。相反,当劳动力市场供给充足时,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使用较低工资的劳务派遣型劳动者降低工资成本。因此,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可以节省工资性人工成本。 五、降低管理成本:一个单位最复杂的问题就是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管理涉及到职工建档、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定编定员、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如果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六、进行员工筛选: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试用劳动者,进行后备人员的筛选,可避免招进不合格人员,也可降低离职成本。 七、降低争议风险:用工单位使用劳动派遣员工,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应以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人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 徐州最大的劳务派遣公司 徐州最具规模的人事外包机构 徐州最正规的劳务中介人才公司――徐州大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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