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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请假也连续3天未上班,是否可以认定为自动离职? 时间:2015-09-11 点击数: |
如果公司有制度规定的,首先要与该员工电话联系,如电话联系没有结果的,寄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注明期限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到期未办视为自动离职,交拍照留底)至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址,如有签收则视为送达,到期未来办理,可视为解除合同,发公告即可。如被拒签或退回,则需要在员工户籍所在地与企业所在地刊登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公告内容同上),到期未来处理的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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