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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在全国培训就业系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时间:2007-11-29   点击数:

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在全国培训就业系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按 2007年11月10日至12日,全国培训就业系统工作座谈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学习贯彻国务院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明年的培训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在会议上,张小建副部长作了《沿着十七大方向 以就业促进法为指导努力开创培训就业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培训就业司于法鸣司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沿着十七大方向 以就业促进法为指导

  努力开创培训就业工作新局面

  ――张小建副部长在全国培训就业系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11月10日)

  今年,国家在解决培训就业这一民生问题方面,有两件特大喜事:一是党的十七大将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八项措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确立了就业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位置,强化了政府的法定职责,并将积极就业政策法制化,为解决好我国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两件大事,对中国就业工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将指引我们为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工作奋发进取,勇往直前,争取更大的成就。

  11月8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代表国务院作重要讲话,11个省区市和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10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国培训就业系统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国务院会议的要求,对明年的培训就业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下面,我讲三个方面。

  一、学习贯彻华建敏国务委员的讲话,明确十七大确定的工作方向,进一步推进《就业促进法》的实施

  十七大确定了今后五年我国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发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并将就业作为加快改善民生的六大任务之一,提出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目标。特别是在“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词下,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这是在新的时期我们做好就业工作的行动指南。华建敏同志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努力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明确要求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的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上。”我们培训就业系统的全体同志,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做好培训就业工作的方向。下面,结合华建敏同志讲话,我谈五点体会。

  一是“五个进展”的成果总结。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党的十六大以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指出,“这五年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人口受益最多,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入改革开放后最好时期,为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在讲话中归纳了五个方面的进展,我这里简化成五句话:一是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将就业放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子,扭转了高增长低就业,初步实现了经济与就业同步增长。二是完善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运用经济社会综合政策的合力,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推进了城乡统筹就业和素质就业。三是健全了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使政府调控失业、劳动保障部门推进就业的手段和工作实力大大加强,使更多劳动者得到更好服务。四是建立了劳动权益维护和保障机制,在促进就业的同时,在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五是强化了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使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工作从行政作为上升到法律规范和法制化安排。以上总结和评价,是国务院对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全面、充分的肯定,更是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开辟广阔天地。很多同志讲,听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我们工作的这种评价,倍感亲切和温暖。

  二是“三个理念”的思想主导。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做好就业工作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三个理念:一是劳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要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价值;二是就业是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问题中的核心问题,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努力把经济增长的过程转变成就业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转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转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三是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想问题、订计划、做决策都要树立就业优先的观念。学习华建敏同志讲话,树立三个理念,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就业领域的体现,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就业工作上的体现,是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许多同志讲,听了领导同志这段论述,做好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理论根底更加牢固。理念决定行为,思想指挥行动,就业工作能否成为各级政府之要务,《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各级政府职责能否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要解决理念问题,要大力宣传、不断强化、牢固树立起这三个理念。

  三是“四个到位”的方法经验。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从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帮扶到位、服务到位的“四个到位”,全面总结了这些年来我们运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推动就业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在实际中的创造,华建敏同志要求我们做进一步的总结。他讲了这样一段话,许多同志听了拍手叫绝。他说,“我们基本形成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这是各地各部门工作实践经验的结晶,也凝聚着各方面同志们的心血。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把这套政策体系仅仅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没有满足于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而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这几年我们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从调查研究、政策设计,到形成文件、作出部署,再到片会推动、总结交流、督促检查等,环环紧扣,层层推进,步步深入,对于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以说,近几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得好、老百姓得到的实惠多,就是因为我们下决心解决了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力的问题,认真把党的方针政策、各项部署和具体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集中力量办好老百姓希望干的事。”不少同志反映,听了领导同志列举四个到位的成功方法,回顾我们这几年一步一个脚印的奋斗历程,有一种自豪感,有决心有信心将就业工作中形成的这套切实有效的方法发扬光大。

  四是“五个重点” 的工作要求。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对施行《就业促进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重点要求,一是要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二是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要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四是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五是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这些要求,为我们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做好新时期培训就业工作指出了方向,也是十七大对新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要求,是直接检验实施法律是否有效的主要内容和指标。明年的培训就业工作,要围绕这五个方面,扎实推进,取得新的进展。

  五是对劳动保障系统奉献精神的充分肯定。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代表国务院对全国劳动就业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几年来,在国务院领导和部党组直接指挥下,我们主动将就业工作与总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争取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我们客观冷静分析形势,确定工作转变思路,及时将生活保障转向就业保障,形成积极就业政策;面对非典和经济局势变动,推动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协调,探索建立失业调控和预警机制;顺应国家改善民生的大政方针,及时将就业纳入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建立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就业工作推进关键时刻,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工作平台基础建设,使培训就业的各项工作一竿子插到底;面对各类群体的矛盾突出,我们又及时组织各种专项行动,提供服务、扶持和援助;在全面进入市场化的新时期,我们又及时将就业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等等。我们凭着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连续作战,奋发进取的精神,克服了种种艰难困苦,不断推动工作取得新成就。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劳动保障部对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培训就业战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表示衷心感谢!

  二、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明确新任务

  在前几年取得较好成绩基础上,今年以来培训就业工作进展顺利。1-10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11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几项指标完成情况都好于去年同期。全国98.2%的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到第三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4.0%,比上年底下降0.1个百分点。全国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1%。与此同时,城乡统筹就业试点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培训取得新进展。在充分肯定这些新的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分析了我国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他指出,“我国有13亿人口,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我们不同于发达国家,他们主要面临青年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也不同于其他转轨国家,他们主要面临转轨带来的结构性失业和再就业问题;还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他们主要面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我们所面临的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的三峰叠加局面,这是世界任何国家都未有过的。”从我们的工作层面看,当前就业问题可归纳为两个继续存在、两个不断加大、两个不够稳定。

  两个继续存在:一是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继续存在;二是劳动者总体素质不能适应就业需要的主要矛盾继续存在。两个不断加大: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不断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更加困难,企业招工难进一步加剧;二是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和全球化,对我国就业工作的影响不断加大,失业风险会更经常出现。两个不够稳定:一是再就业成果不够稳定;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够稳定。

  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前几年取得重大成绩而盲目乐观,也不要以为《就业促进法》出台就可使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我们还要看到十七大的号召和《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使广大劳动者对实现充分就业有更高的期待。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我们要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展开新思路,在十七大旗帜指引下,在《就业促进法》支持下,将就业工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明确明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前天,田成平部长代表国务院联席会议建议,明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为“105145”,即: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国务院领导已原则同意。之所以确定这个目标,是基于如下考虑:

  一是充分考虑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明年,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压力依然很大,高校毕业生将达到新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规模不减,产能过剩、国际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因素对就业的不利影响仍将存在。解决这些问题,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需要适当提高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从现实看,2003年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000万。预计明年的宏观经济仍将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同时《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也将使就业工作得到更进一步的支持和保障。因此,明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目标任务确定为1000万,比2007年的目标任务增加100万。

  二是充分考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需要。明年既是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最后一年,又是解决并轨遗留问题的“扫尾”年,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需作最后的努力。同时,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又会产生新的失业。此外,中西部地区还有一大批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目标任务仍确定为500万人。

  三是解决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实际需要。援助困难人员就业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全国情况看,就业困难人员总量依然较大,工作力度和要求不能减弱。因此,困难人员再就业的目标任务仍确定为100万人。

  四是宏观调控的实际需要。近年来,得益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特别是一些地区建立了调控失业的工作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稳中有降,预计明年失业率仍将保持平稳态势。为进一步体现促进就业和调控失业的工作力度的加大,将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控制目标确定为4.5%以内,比2007年下调0.1个百分点。

  上述目标任务确定后,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各地党政领导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请各地抓紧做好两件事:一是按总目标确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明年的具体指标,作为政府目标任务;二是将目标层层分解,与下属各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为做好明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基础。

  三、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认真做好明年的培训就业工作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解决好就业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各地要在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就业促进法》的内涵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这次国务院会议对做好明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华建敏同志对认真学习和施行《就业促进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抓好落实。在这次会议上,培训就业司、失业保险司负责同志将通过专题方式,对明年培训就业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请各地研究落实。

  这里,结合华建敏国务委员讲话中提出的五个方面要求,我再作简要概括和强调。

  (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务求实效

  1.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关键词是:就业目标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失业预警调控,专项资金。一是主动促请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把就业增长和就业稳定作为重要目标,大力协助政府抓好就业目标责任制、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劳动保障部门作好牵头工作,进一步促成就业工作的齐抓共管。三是建立对失业预警预防和调控机制,有针对性采取失业保障措施,控制失业率。四是全力抓好就业专项资金的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明确资金需求;协调财政做好资金额度盘子,争取政府增加资金投入;建立相应机制,提高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关键词是:延续、扩展、规范。《就业促进法》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到法律要求,并作了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我们实行的积极就业政策,实际上是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层次,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下岗失业问题,不能是消极的失业保险、生活保障,而是积极地、更多更快更好地促进就业。第二个层次,促进就业不仅要千方百计地开发就业岗位,而且要更加注重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特别是要鼓励和支持创业,推动创业促就业。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就是把就业从被动地适应经济发展的现行格局,从消极地等待二元化消融的结果,转到形成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使经济发展能够实现就业的最大化,使劳动力要素的注入和开发利用,能够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当前,最为紧迫的一项工作是抓紧做好现行政策与法律实施的衔接。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延续。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确保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实施,给广大劳动者吃个定心丸。二是要扩展。相对于现行政策而言,《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更广,要求层次更高,特别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自主创业和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需要通过实施这部法律使之长效化、普惠化。三是要规范。我们制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让劳动者受益,必须在具体操作上简单易行。希望各地在《就业促进法》与现行政策衔接中,认真查找不足,完善政策内容,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使广大劳动者放心满意。”

  3.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关键词是: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基础工作制度,公平就业。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按照法律要求,统一明确就业服务机构性质、职能、编制和经费来源;按照部颁28号令规定,抓好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街道、社区、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对社会职业中介有引导、有管理,有激励、有制约。三是进一步加强失业登记制度,加快建立就业登记、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信息服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四是要落实法律关于公平就业的要求,对相关群体平等就业和公共服务中的反歧视要高度重视。

  4.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重要支柱和根本性措施,是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着力点。关键词是:劳动预备制,创业培训服务,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民工培训,职业资格证书质量。一是要以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为依托,推进城乡“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二是面向城乡更多劳动者,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完善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体系为保障,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三是要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强化校企合作为纽带,推动各类技工院校特别是国重以上技工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搞好失业人员培训的同时,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五是进一步完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强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5.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也是检验就业政策能否真正落实、为民做实事能否办好的重要试金石。关键词是: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机制的长效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来稳定岗位,通过细致深入的服务提高帮扶的效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夯实平台基础,建立目标责任,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形成“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

  (二)统筹兼顾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统筹做好《就业促进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联动。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贯彻实施好这两部法律,重点抓好政策衔接、法规制定、队伍培训、宣传舆论及督促检查这五件事。检验这项工作是否取得成效主要有三条标准。第一,基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能够熟练掌握这两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培训一批知法、懂法、善于执法的骨干队伍。第二,广大劳动者全面了解这两部法律的精神实质,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促进就业和劳动监察的重要职责。第三,推广一些地方和单位近年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好做法,宣传一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依法维权的典型经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二是统筹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统筹做好不同地区就业促进工作,实现就业的均衡发展。其中有三个问题要注意:第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下岗职工并轨遗留问题,今年不少地方党委、政府决定,将财政超收拿出较大部分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特别是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种作法很好,体现了执政为民,对职工负责到底的精神。各地都要抓住经济发展势头好、财政超收的契机,多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已建议“特定政策补助”明年再延续一年,现正同财政部协调,并将请示国务院。请各地务必用好这一政策,多方筹集资金,为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提供保障。第二,是大学生就业问题。从总体安排上,要与教育、人事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见习等工作;从部门职责角度,我们更要集中力量,运用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象解决零就业家庭问题进行攻坚战那样,明确目标,着力解决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通过一对一的服务援助,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第三,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建敏同志在讲话中强调,“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超过1亿人,农民工群体正在由亦工亦农兼业为主向全职从事非农就业为主转变,由在城乡双向流动向更多融入城市转变,由主要为谋求生存向注重追求平等转变。我们必须在切实解决老一代农民工问题的同时,着力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需求问题。”

  三是稳定就业。要全力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和扩大就业成果,提高已就业人员特别是一些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关键是要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提高这些政策稳定就业的实效。

  四是着手部署明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明年正值《就业促进法》实施之际,两项活动效果如何,能否有新的进展,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考验,要认真总结前几年活动的经验,加强领导,组织好、落实好各项活动和服务措施,务求取得更好的成效,实现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开门红。

  培训就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十七大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就业促进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再创造培训就业工作的辉煌,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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