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星期二)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华建敏提到,“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交通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这些机构的调整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置,请大家审议。 组建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公务员局,以及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