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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理的对象 时间:2013-06-24 点击数: |
(一)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电话:87936999 87936991 地址:金山桥经济开发区洞山路2号石桥居委会三楼大乘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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