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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下月执行 劳务派遣工有望"同工同酬"
时间:2013-06-14   点击数:
新版《劳动合同法》将于下月起执行。据介绍,此次推出的新版法律法规重点修改有关劳务派遣的内容,将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和加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

    据介绍,新版《劳动合同法》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以由派遣工替代工作。

    根据新法要求,用工单位和个人就可以判断出自己的工作是不是属于这“三性”范围。比如说,保安可以属于“三性”范围,因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是生产不是保卫,所以保安属于辅助性岗位,可以由劳务派遣人员来担任。据介绍,新法对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新规,让很多单位的规避失去借口。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各种劳务派遣人员约有8万名,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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