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大乘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 联系大乘 | 网站地图

A

最新公告nnouncement

教育培训

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培训 >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时间:2016-01-15   点击数: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上一篇:社会保险基础知识问答
下一篇:女职工“三期”权利保护
  上海大乘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1-64195088    64195688
地址:上海闵行区沪青平公路空港六路50号
  江苏徐州大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部: 0516-87936991    87936999
派遣部: 0516-85851611    85851711
地址: 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星综合楼A区-5-1115
Copyright © 上海大乘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沪ICP备19043449号-1
版权说明:本网使用图片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我们不承认任何责任!